拿分走人
Dear丶C.X~璎 发表于 2015-4-16 22:56
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停车位应属国家所有,在开发商未将兼有人防功能的车库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未将工程费 ...
嗯!有道理。
这是闹哪样呢
出尔反尔
这么嚣张,一个十几万
已阅,把停车场拆掉就好了
{:5_172:}最近汕尾不太平啊
{:5_146:}{:5_146:}{:5_146:}
{:5_172:}
不要搬物业管理条例了,在汕尾不适用。类似的情况,汕尾的小区几乎都存在,闹大一点吧,这样一并给解决了。
我比较好奇的是这又关官商勾结什么事?
无良呀……
{:5_142:}
汕尾的名声,就被这些人以汕尾特色,全给败了。
独白 发表于 2015-4-17 10:37
这么嚣张,一个十几万
业主们是这样说的。
朕已阅 发表于 2015-4-17 10:56
已阅,把停车场拆掉就好了
汕尾好多地方都是住户多,车位少!
wx_cEDzZEK1 发表于 2015-4-17 11:30
不要搬物业管理条例了,在汕尾不适用。类似的情况,汕尾的小区几乎都存在,闹大一点吧,这样一并给解决了。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