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步行街一三轮车就这样压在小车上,确定不是累了?
今天(4月23日)下午4点,海丰县城步行街某眼镜店门口发生了一桩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由于速度太快,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三轮车,转弯不及撞到了一辆摩托车,还倒在一辆小车上。事发后,三轮车车主认定是迎面三轮车车主的责任,双方陷入僵持局面。具体原因由官方进一步调查公布。汕尾市民网网友:L"ya爆料,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开那么干嘛?要去投胎啊?{:5_156:}三轮车撞摩托车和擦伤小车就要负全责,赔钱是正常的!{:5_146:} 命名的步行街还有车辆!?相关主管部门哪去了? 确定累了... 我认为把步行街改为车行街更加恰当。 假硬 三轮车兄,你摊上大事了,连“宝马”你也压?虽说三轮车费多贵你照杀,但这回嘛……嘿嘿,你这个月白干了。 三轮车没交强险这种东西,成天横冲直撞,有没有牌照可以追查,真的交通肇事逃逸很难抓的,抓到也很难赔偿,所以,支持取缔三轮车! {:5_142:} 自己同行都互不相让{:4_128:} 磊砖瓦 申 部 ☆江枫渔火☆ 发表于 2015-4-24 07:07
三轮车没交强险这种东西,成天横冲直撞,有没有牌照可以追查,真的交通肇事逃逸很难抓的,抓到也很难赔偿, ...
除了交强险,其他的什么险也没有,本身三轮车就不是载客车,所以,保险也不能购买,既然有那么多不能取缔的原因,那就应该解决保险这个问题 {:5_154:} {:5_178:} 步行街还有车辆!?相关主管部门哪去了?我认为把步行街改为车行街更加恰当。 三轮车不取缔,交通事故日益增加。{:4_133:}{:4_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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