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ur 发表于 2015-6-26 10:55:47

一件小事都处理不了。。。。

我最大 发表于 2015-6-26 10:55:55

{:4_126:}

Redundan 发表于 2015-6-26 10:56:03

{:4_131:}

Distance 发表于 2015-6-26 10:56:13

{:5_142:}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5-6-26 17:50:14

古巷 发表于 2015-6-25 15:24
没有一点伦理道德,父母也是逗逼,教育出这样子的孩子

海丰社会伦理道德,被严重践踏!{:4_126:}

H999 发表于 2015-6-26 19:16:33

持续关注

许海燕 发表于 2015-6-26 19:32:10

当这种事情发生在那些有钱有势或是官家子弟的儿女身上,才会得到合理的或超乎合理的说法。可是这些有背景的儿女是不会遭到这样的凌辱,大家看看,受到凌辱的孩子都是弱势群体,可见这些施暴者都是有备而来,其家长冷漠以待。而相关部门还能高枕无忧,以旁观者身份置之事外想不了了之,甚至颠倒黑白,扭曲事实!可曾想过受害人的感受?难道真要等到他们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还是要等闹出人命来了,官位难保,才想起该如何保住官位……

许海燕 发表于 2015-6-26 19:32:17

当这种事情发生在那些有钱有势或是官家子弟的儿女身上,才会得到合理的或超乎合理的说法。可是这些有背景的儿女是不会遭到这样的凌辱,大家看看,受到凌辱的孩子都是弱势群体,可见这些施暴者都是有备而来,其家长冷漠以待。而相关部门还能高枕无忧,以旁观者身份置之事外想不了了之,甚至颠倒黑白,扭曲事实!可曾想过受害人的感受?难道真要等到他们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还是要等闹出人命来了,官位难保,才想起该如何保住官位……

余家乐 发表于 2015-6-26 20:51:52

这就是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这就是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真的是悲哀!你们到底是在为民请命,为民服务吗?人在看,天在看,迟早有一天你们就哭去吧!

城区文肓青年 发表于 2015-6-27 11:16:12

前几天刚看完了。未成人群欧的代价太低,大部分以批评教育为主,加少量罚款。社会的法规还是需要进步的。

韩雨卓 发表于 2015-6-27 11:21:00

有关部门领导,要作为了啊

权狮子 发表于 2015-6-27 11:21:18

必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我不是程又青 发表于 2015-6-27 11:26:58

实在欺人太甚了

眼镜先生 发表于 2015-6-27 11: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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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蛋糕 发表于 2015-6-27 1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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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i 发表于 2015-6-27 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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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伈闻 发表于 2015-6-27 11:32:00

好啊!!海丰经济、市政要进步!要大胆提出异议公开!除去本地化的人际关系网以外,是否存在公正严格处理!我支持媒体公开道歉、实时报道!!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5-6-27 11:48:13

看来中国的法制道路不有很长的漫漫历程,竟然就连执法者都还是停留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封建宗法观念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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