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ani 发表于 2016-2-1 17:54:09

陆丰警方成功侦破“9.17”危害公共安全案


为深入推进“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扭转陆丰社会治安被动局面。陆丰警方针对近期涉枪案件重拳出击,于日前成功侦破“9.17”危害公共安全案,并破获一个简易制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自制散弹枪2支和制枪工具、零件一批。
2015年9月17日,陆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对涉嫌“8.29”桥冲镇入户抢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明进行抓捕时,犯罪嫌疑人林某明等人在其落脚点博美点石村林某成家中开枪拒捕,后畏罪潜逃。现场遗留自制散弹枪2支,弹壳8枚。经现场勘查发现,该现场还是一简易制枪窝点,现场缴获制枪工具和零件一批。

案发后,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陆丰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郑海陆高度重视,指令刑警大队迅速侦破此案,消除社会影响。刑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经过民警大量的调查取证,以及对在场人员的走访和对犯罪现场的重组,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林某明(男,22岁,博美镇点石村人)、卓某照(男,30岁,桥冲镇西湖村人),林某平(男,19岁,博美镇点石村人)等人。
2015年12月28日,在汕尾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犯罪嫌疑人卓某照在汕尾市城区落网。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对2015年9月17日伙同林某明等人在博美镇点石村持枪开枪拒捕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6年1月8日,专案组民警经过多次侦查踩点后,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明决定实施收网行动。当天拂晓时分,按照原先制定的抓捕方案,成功在博美一处养鸡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明。同日,在博美镇点石村林某成家中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平和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成(男,45岁,博美镇点石村)等二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日陆丰)

JIANQIU 发表于 2016-2-1 18: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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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老头 发表于 2016-2-1 19:18:25

陆丰公安局的破案水平日益提高!{:5_142:}{:5_148:}

老子 发表于 2016-2-1 20:16:43

阿弥陀佛

关注哥 发表于 2016-2-1 20:41:17

关注...

慰蓝海岸 发表于 2016-2-2 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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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路 发表于 2016-2-2 11:36:13

点赞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2-2 11: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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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堂红 发表于 2016-2-2 1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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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布料 发表于 2016-2-2 2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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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霜 发表于 2016-2-2 2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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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哥 发表于 2016-2-2 2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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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有梦 发表于 2016-2-2 23: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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