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脚蛇 发表于 2016-2-4 23:10:25

赞一赞;清理占道 路归于民 !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2-5 00:57 编辑

      今天,为继续落实县委县政府关''整治县城三镇乱脏差''的指示精神,附城镇委镇政府联合海丰县公用事业局在''青年干渠''路一带,清除占道经营,路边乱排商贩。在今天的清占街道当中,执法相关部门已先前发了''整改通知'',但个别还是一拖再拖,特别于某超市商场,占去人行道六米,又影响了市容貌和市民交通。在该路道某饮食小店,占道四米,并在热炉旁,堆放五瓶液化石油气,不清楚他人究竟是卖煤气还是饮食专用?随后执法队伍一到,他们才自觉拖走。类似此事,火灾危及铺邻路人,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应速配合消防工商,加强监管,杜绝火灾引爆。                在此,望路边各商铺和路边排卖商贩,为了你们更好地做好你们生意,自觉保持街路道整洁畅通,路归于民。

   


1
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无脚蛇的微博

老知青 发表于 2016-2-5 10:11:16

为何大商场的占道棚拆了又允许再搭呢!?新园路佳美商场就是一例子。{:5_172:}{:5_172:}

cltn 发表于 2016-2-5 11:53:17

{:5_142:}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2-5 16:50:08

{:5_14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赞一赞;清理占道 路归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