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mi 发表于 2018-2-13 14:27:52

平安春运丨关于春运期间红海湾区启用5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告



关于春运期间红海湾区启用5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告

随着春节来临,车流人流逐步增加,迎来市民回家过年及游客出入高峰,而机动车辆在我区道路占道的问题十分严重,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为改善我区交通秩序、减轻通行压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节日交通环境,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汕尾市交警支队红海湾大队联合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决定启用我区5所学校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希望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5所学校临时停车场所位置
序号学校名称位置
1林伟华中学田墘街道湖东路口南进300米
2东洲中学东洲北门桥头西侧
3遮浪中心小学水龟寮校区原水龟寮小学
4遮浪中心小学合港校区原合港小学
5遮浪中心幼儿园原红坎小学

2、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2018年2月13日(农历十二月廿八日)9时至2018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五)24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3、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4、临时停车场属公共免费停车场地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5、车辆进出入停车场注意事项(一)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二)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6、本通告自二0一八年二月十三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海湾大队、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 、 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海湾大队、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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