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吸毒又教女孩吸毒,而且杀人一尸二命,这还不夠罪大恶极吗、留下也沒用啦,这人能为国家做贡献的只有杀了献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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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毒品:@
哎。钱就能这样的了
哎。钱就能这样的了
交友不慎,再加上吸毒。。。注定悲剧啦,希望恶人早日伏法!:@
再黑暗也不能黑惨死的人,会被冤魂缠身的,注意了,给个公道吧
:@你们找律师没有呢?
再关注一下
:funk: 我无语
:@
我不明白楼主有什么诉求,法院已经判了,对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从帖子所说的来看,受害人家属是不是在法院还未判决即递上诉?
天网恢恢、政府=正腐
悲催的社会:@
尐乐 发表于 2012-5-12 08: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网恢恢、政府=正腐
:handshake
{:3_53:}我不想说话,社会就是这样的吗?
{:3_41:}
关注,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