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字:该!再加一个字:爽!
不值得同情,自己对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任,还得对什么负责任
在中国,骑摩托的骑自行车的不管违反什么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面前都叫 弱势群体。妈的,以后改起电动车了
对面那位摩托哥也吓倒了。
怎么同情他们!!?? 明明是红灯 他们也绝对看到红灯了 旁边的车都停下来了!! 还硬要闯过去,而且连减速的迹象都没有!! 摩托车主不是自找死路吗!! 怎么同情他们!! 在公路上开车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别人想啊!! 不是你急着回家 别人也急着回家。。
这样闯红灯被车撞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准备自杀的,第二种是准备敲诈车主的,因为正常的人不会这样去做;无论哪种人,死了都不可惜!如果我是车主。。我就直接压过去
还有个傻子被吓躺下了
后来被晃倒那个才是奇葩,本来打算创红灯,结果沙比了
这是天朝!!!!如果贼进了你家,被你家的狗咬伤, 如果贼把你告上法庭,你绝对要赔!
怎么说呢?交通意识不强,而且是否有驾照也是一回事。交通部门是否加强管制?
哎,中国的交通法都不知怎么说好{:4_131:}
杨娃娃 发表于 2012-5-27 16: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法律修改了,闯红灯,被撞死活该,那么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就多了。还有那些杂人行天桥下横穿马路的找死鬼 ...
说得太对了,可是中国的法律不是人订的
该死,水泥罐车太无辜了。
不同情冲红灯者,冲红灯害人更害自己。
前几天在市区财政局门口的十字路口等红灯,绿灯的时候准备通过,横向一辆摩托很快的想趁最后一秒急速飚过,结果给正常行驶的摩托吓到,自己抓不稳车把铲下去,我当场就鼓掌!最好摔到一身血,活该。:lol
{:4_127:}该同情的是他们的父母!~唉!~!~!~
闯红灯代价
在汕尾遵守交通规则会被人奇怪{:4_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