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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陈俊鹏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明等资料,对陈俊鹏见义勇为事迹进行审查研究,并经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成员单位评审,拟确认陈俊鹏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陈俊鹏,男,汉族,广东陆丰人,2000年04月出生。
202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许,陈俊鹏路过河西街道望洋桥时,发现一男子落水,水性不佳,随时有力竭溺水的风险,陈俊鹏当即前往岸边寻找船只,开展营救工作,并成功将该落水男子救上岸边。
经调查核实,陈俊鹏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实施救人行为,成功避免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失,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现对该人见义勇为进行公示。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向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单位: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邮箱:swlfza@163.com 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