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海域使用变更申请公示

发布者: 温凉如初 | 发布时间: 2026-3-18 10:17| 查看数: 2835|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调整用海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湖东镇南侧海域,用海面积551.4036公顷,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电力工业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和其他方式(一级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二级方式),用海期限为28年。宗海位置和平面图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海手续。
  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邮    箱:lfgt8825551@163.com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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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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