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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6〕179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一十九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9期)”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陆丰市瀛江大道东南侧“陆丰市五金配件产业园”,面积2671.06平方米(折4.0066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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