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陆丰高铁站及其周边区域 喊客拉客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的通告

发布者: 你的世界不缺我 | 发布时间: 2026-4-7 11:22| 查看数: 6982|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为营造陆丰高铁站及其周边区域安全、文明、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旅客出行,全面提升陆丰市品质与对外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陆丰高铁站及其周边区域喊客、拉客、揽客(乘车、就餐、住宿)以及非法营运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陆丰高铁站(高铁陆丰站、陆丰东站、陆丰南站)及其周边区域以任何形式从事喊客、拉客、揽客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严禁小汽车开展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对在陆丰高铁站(高铁陆丰站、陆丰东站、陆丰南站)及周边区域以纠缠、尾随、阻拦等方式喊客、拉客、揽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在陆丰高铁站(高铁陆丰站、陆丰东站、陆丰南站)及其周边区域违法停车,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综合运用现场执法与电子监控等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查处。



四、对在陆丰高铁站(高铁陆丰站、陆丰东站、陆丰南站)及其周边区域小汽车从事非法营运,出租车(含网约车)不规范经营的,交通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对以吵闹、辱骂、威胁、围攻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喊客、拉客、揽客扰乱公共秩序及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经营等行为,举报电话:0660-8990110、0660-8890555(陆丰市公安机关值班电话),0660-8888967(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如发现公职人员存在包庇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部门反映。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陆丰市公安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陆丰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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