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的公示

发布者: 番石榴茶 | 发布时间: 2026-4-24 10:06| 查看数: 3066|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关于收回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6〕287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位于陆丰市博美镇,面积19100平方米(折28.6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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