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林木贤、蔡炳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者: 温凉如初 | 发布时间: 2026-7-11 11:04| 查看数: 2056|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关于确认林木贤、蔡炳强
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明等资料,对林木贤、蔡炳强见义勇为事迹进行审查研究,并经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成员单位评审,拟确认林木贤、蔡炳强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林木贤,男,汉族,广东陆丰人。蔡炳强,男,汉族,广东陆丰人。2023年10月5日晚上10时,林木贤、蔡炳强在防御第14号台风“小犬”时巡查至坞坭村码头时,发现临海礁石上有一女子背靠在礁石的停船石墩上,神情恍惚,行为异常,当时海面上有7—8级阵风,海浪汹涌,危险性极大。林木贤及蔡炳强立即上前劝导其撤离至安全区域,该女子未予回应,片刻后突然跳海轻生。危急时刻,林木贤不顾自身安危,飞身下海救人,蔡炳强见状则在岸上积极配合救援,在林木贤体力将近透支时,蔡炳强及时将二人拉上岸。女子最终被成功救上岸,随后将该女子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经及时治疗,该女子生命体征平稳,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核实,林木贤、蔡炳强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实施救人行为,成功避免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失,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现对该人见义勇为进行公示。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13日前,以邮件形式向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单位: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邮箱:swlfza@163.com

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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