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其中第五百七十六条与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对“飙车炸街”、改装轰鸣 这类交通噪音扰民行为 作出明确规定
第五百七十六条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近期,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新法典持续严打非法改动机动车排气管造成噪声扰民的交通违法,又有多人被查。
陆河大队 8月28日晚,汕尾公安交管陆河大队警力在陆河县河田镇开展夜查行动,期间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摩托车。
经查,粤N1***L摩托车排气管已被改动,车辆轰鸣声较大,经检测达到了123.5dB。陆河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王某驾驶改装摩托车轰鸣、疾驶,未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等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限期将车辆恢复至合规状态,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8月29日凌晨,汕尾公安交管陆河大队警力在陆河县河田镇持续开展夜查行动,期间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摩托车。
经查,罗某驾驶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轰鸣扰民。陆河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限期将车辆恢复至合规状态。
海丰大队 9月3日凌晨,汕尾公安交管海丰大队警力在海丰县城东镇海紫路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辆改装摩托车。
经查,陈某驾驶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轰鸣扰民。海丰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陈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限期将车辆恢复至合规状态。
陆丰大队 8月26日晚,汕尾公安交管陆丰大队警力在陆丰市东海街道神冲桥路段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辆改装摩托车。
经查,何某驾驶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轰鸣扰民。陆丰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陆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限期将车辆恢复至合规状态。
摩托车非法改装的危害
汕尾公安交管部门的打击行动持续进行中 在此呼吁 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抵制非法改装、超速竞速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 文明驾驶、规范骑行 来源:汕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