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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陆丰市2026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26〕325号)精神,我市2026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可申请规模为2578万元,其中养护工程补助经费1004万元(其中华侨管理区45万元,陆丰市959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1574万元,分别用于农村公路新改建1169万元,支持新改建项目里程15.59公里,危旧桥梁改造工程405万元,支持危桥改造数量8座。
根据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直管县部分)的通知》(汕交规函〔2026〕74号)文件精神,本批次下达我市1072万元(其中华侨管理区下达18万元,陆丰市1054万元),其中养护工程补助资金402万元(其中华侨管理区下达18万元),新改建工程支持资金468万元,前期工作经费资金40万元,危旧桥梁改造支持资金162万元。
为提高透明度,公平、公正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资金分配工作,现向社会公示上级下达我市2026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9月7日至9月16日)。
如对陆丰市2026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660-888967)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来信请寄(送)至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道17号305室,邮编:516500)。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7日
来源: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