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吴海亮、刘启辉涉嫌充当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

发布者: 年年岁岁 | 发布时间: 2026-10-17 15:11| 查看数: 5369|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1:本人余文忠,现实名举报汕尾市城区原中区派出所所长吴*亮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包庇涉黑团伙、篡改案件材料、隐匿销毁证据。

2018年5月5日,彭*聪、彭*民、孙*彬团伙十余人在汕尾城区文明路当众对我实施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现场有群众拍摄视频并当场报警。吴*亮带队出警到场后,仅带回受害人与证人,拒不传唤犯罪嫌疑人,故意包庇黑恶人员。

2018年5月6日至2020年8月期间,该团伙持续对我恐吓围堵勒索,累计敲诈人民币17万元。我多次报案做笔录验伤,但吴*亮拒不立案不侦查不追责。

更为严重的是:吴*亮擅自篡改、删除受害人和证人笔录,销毁绑架现场视频证据,并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1年4月21日将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违规结案、恶意定性为普通经济纠纷,导致黑恶团伙至今逍遥法外,严重渎职枉法。
2: 实名举报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原治安大队长刘*辉滥用职权、索要贿赂、徇私枉法、压案不查。

本人2018年遭彭*聪团伙绑架、非法拘禁、被敲诈17万元,案件长期被拖延。2023年8月16日案件移交刘*辉分管的治安大队后,其公然向受害人索要5万元好处费,承诺收钱才办理抓人办案。

本人未向其支付钱款,刘*辉因此恶意报复,长期压案不办、搁置案件、隐匿关键证据,继续包庇涉黑敲诈勒索团伙,致使刑事案件多年无法推进,受害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本人持有索要钱财录音、案件材料、长期不处置记录等完整证据。现实名举报,恳请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其索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压案不查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本人所有陈述真实有据,有报案记录、转账凭证、现场视频、伤情材料佐证。恳请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彻查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违纪违法问题,依法追责。




恳请依规立案查处、查清渎职包庇事实、追究其纪法责任、督促重启刑事案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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