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再获刑10年

发布者: 三号人物 | 发布时间: 2026-11-6 14:00| 查看数: 2540|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据看看新闻,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控香港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罪,他早前承认1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法官谭耀豪今日(11月5日)上午9时半在高等法院判刑,黄之锋被判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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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早前已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4年11月19日被判囚4年8个月。2025年6月,他于狱中再被控今次勾结外力一案。
根据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经定罪,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属罪行重大,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
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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