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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1日14时许,我局新湖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群众在城区林埠一路某楼下发现一名弃婴。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民警走访调查,系租住在附近出租屋的一对年轻夫妇因感情纠纷而将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放置在楼下。民警即找来婴儿父亲林某(男,44岁)及其亲属,同时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林某已认识到错误并将婴儿带回家抚养。
感谢社会广大爱心人士对此事的关注,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跟进做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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