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8212|回复: 0

[海丰] 关于确认陈晓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23 11: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拟对陈晓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

陈晓林,男,汉族,1989年12月出生,系海丰县公安局龙津派出所辅警。2025年2月18日12时10分许,龙津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通传警情,在海丰县海城镇龙津桥新桥头有人跳河,且已经跳下。龙津派出所接警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搜寻跳河女子的具体位置,因情况紧急,跳河女子随时有生命危险,辅警陈晓林到靠近跳河女子的位置,奋不顾身跳入河中,经不懈努力,将该女子从河中救起。陈晓林同志在紧急时刻奋不顾身救人,展现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和高尚情操。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日17时前,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单位: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通讯地址:海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24室
电话:0660-6696855,  13923586988
联系邮箱:hfzhian@126.com
邮政编码:516400

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来源:平安海丰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海丰迎来清明祭扫首个高峰日 暖心服务护航文
[热点资讯] 原创好药"卖青苗"?张文宏委员发出灵魂之
[城事报料] 关于S19梅汕高速陆丰西收费站出、入超宽车道
[城事报料] 汕尾一首饰厂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公安...
[城事报料] 汕尾某海域,查获7艘…
[热点资讯] 假千金骗婚案二审维持原判:“新娘”因诈骗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