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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一商户私砍绿化树木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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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3 11: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一商户私砍绿化树木被罚款 为错误行为“买单”

近日,一商户擅自砍伐县城二环西路绿化带树木,被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最终为错误行为“买单”。



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勘察以及调取监控调查确认,商户陈某心怀侥幸心理,为逃避执法监管,利用晚上监管盲区,擅自对该路段4棵绿化树进行修剪。经审讯认定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擅自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罚款,并进行了教育。

微信截图_20250523093031.png



违规砍伐绿化树木当事人 陈某 :

我深刻认识到未经审批砍伐绿化树木的行为是错误的,完全接受城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擅自迁移、砍伐市政树木,损害树木致死,最高每棵可处以2万元的罚款,或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因建设以及个人原因确需砍伐、移植市政树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经城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确保城市绿化环境不受破坏。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陈奕昊 :

海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保护市政绿化树木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于擅自砍伐、损坏市政树木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城市绿化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对发现违规砍伐树木行为积极举报(电话:2181280),共同建设绿色家园。

融媒记者:郭建凯

来源:海丰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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