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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直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42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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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万英才汇南粤——汕尾市直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42名教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经研究,汕尾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42名。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学校为市林伟华中学、市职业技术学校、市实验初级中学、市深汕中心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市阳光学校等6所市直学校,共招聘42名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请查阅招聘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我市辖区内在编在岗教职人员;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报名结束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汕尾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月15日9:00至2026年1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swksy(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笔试时间:2026年2月1日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有关详情请查阅招聘公告,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即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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