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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举人井,位于新厝二街的街东头,靠近中平街,凹建于民房之中,不占道路,井呈圆形,井边墙上供奉有“井神公”神位,神位旁边有块立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的青石碑刻,由新厝监生刘诏文邀请当时公平墟贡生、监生等名士,一起订立的,讲述的内容是此井之地,原是卓举人爷送给福德老爷的公地,在此开井为公众饮水之所,各姓不得占有己有,笔迹苍劲有力,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翻阅史册得知,卓举人爷,名叫卓峻,字润恺,海丰可塘山仔村人,康熙四十四年乙酉科举人,他为酬谢神恩,将一块厝地敬送给新厝伯公,并且挖成水井滋养四周乡邻,到了光绪十七年,180多年过去,物是人非,侵占严重,所以重申产权,立碑严禁。
公平和可塘均属于石塘都,都府设于公平墟,所以,可塘的举人爷,到公平献地挖井,回馈桑梓,也就顺理成章了。
举人古井碑刻原文:
请到公人贡生薛荣邦爷、钟济揖爷、陈作宾爷,监生林受禧等,议明此处是卓举人爷送福德老爷永远为公地,此井为众人汲水饮食,各姓不得私占为自业,兹特申禁:不得在此井边混洗衣服,乱放什物等项,如有违者,凭公议罚。
光绪十七年辛卯岁仲夏月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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