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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考办关于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拟在汕尾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按要求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以下简称“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到汕尾市自考办提交所需的毕业材料。
一、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考生在申请毕业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各科成绩等数据,确认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二、毕业办理步骤 (一)毕业申请时间和提交毕业材料时间 1.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间:6月11日9:30至16日16:00。 2.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提交纸质毕业材料时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不受理)。地址:汕尾市自学委员会办公室(汕尾市教育局3楼308室,联系电话:0660-3390696)。 (二)毕业申请及采集毕业证照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直接在系统采集毕业证照片,并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验,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考生务必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采集。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证照审核通过后,考生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如实填写登记表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四)考生提交纸质毕业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中国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要求 1.护理学专业(专升本,专业代码:101101)。 (1)2023年10月31日后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办理毕业时须提供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办理毕业继续执行该专业原相关规定。 2.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专科,专业代码:490103)。 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考生,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7门课程,须提供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教育专业(专升本,专业代码:040107)。 未获得小学教育综合实习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办理毕业时须提供在职教师或前置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相关证明。
三、其他事宜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系统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二)广东省内各地市自考办均可办理毕业手续,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办理毕业手续。 (三)毕业证现场领取时间和方式请关注“汕尾市教育局”公众号通知。
附件1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有关要求,为提高毕业生电子注册通过率,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由系统直接采集毕业证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三、照明光线 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附件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操作流程 一、登录我省自考管理系统毕业管理模块,点击“毕业申请及图像采集”菜单。
二、先进行毕业预测,预测通过后再选择毕业办理地点并填写联系电话,然后点击“申请”按钮。
(一)身份证类型 1.系统将考生相关信息与公安人口库信息进行关联。 (1)如校验不通过,则需上传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及考生手持身份证3张照片,然后点击“提交身份证附件”按钮,提交当地市考办及省考办审核。 查询审核意见:点击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则弹出目前的审核情况。如审核流程完成或审核不通过,则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否则不可以进行下一步。
(2)如系统校验通过,或者身份证附件审核通过,则可以进行摄像。
(3)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4)了解相片采集标准后,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
(5)使用微信或主流浏览器等进行扫码。
(6)使用微信扫码后,须重新核对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7)了解相片采集规范后,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
(8)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后,将调用“摄像头”进行摄像,按照规范摄像。 (9)摄像完成后,点击“我已摄像完成,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地市考办审核。 (10)提交毕业证照片并经当地市考办审核通过后,重新进入“毕业申请及图像采集”菜单,点击“申请”按钮,则直接提交毕业申请。 (二)非身份证证件类型 1.点击“申请”按钮。
2.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3.了解相片采集标准后,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
4.使用微信或主流浏览器等进行扫码。
5.使用微信扫码后,须重新核对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
6.了解相片采集规范后,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
7.点击“我知道了,去拍照”按钮后,将调用“摄像头”进行摄像,按照规范摄像。 8.摄像完成后,点击“我已摄像完成,下一步”按钮,需上传身份证附件3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以及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
9.提交身份证附件后,则等待当地市考办及省考办审核。若审核通过,则重复第1步,点击“申请”即可。 汕尾市招生办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