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防范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防范化解夜间火灾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汕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于9月21日晚,组织市场监管、工信、住建、城管等行业部门及镇街、网格等基层力量,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检查对象
(一)住宅小区、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等;
(二)酒店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特殊敏感场所;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小网吧、小餐饮等“九小场所”;
(五)各类批发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
02
重点检查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
1. 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以及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2.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建筑架空层等场所,是否按要求落实防火分隔、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实行车辆分组停放,排查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仍投入使用等问题。
3. 属地镇街、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日常管理责任,是否结合不同场景推广应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隔离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劝阻和处置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4. 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使用不合格充电器等问题。
(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方面
结合中秋、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工作实际,聚焦节日期间人员易集中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游艺放映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车站候车室、码头候船厅、机场航站楼等交通场站,兼顾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检查: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核查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按要求设置并正常工作。
2.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被私家车占用,是否设置水泥墩、铁桩、限高杆、石球、隔离栏等固定障碍物,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登高扑救作业。
3.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未根据需要预留逃生口,或预留逃生口不便于从内部开启等问题。
4.消防救援窗口是否按要求设置,尺寸、间距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被广告牌、装饰构件等遮挡封堵,是否采用不易破拆的玻璃,窗口内外是否堆放影响救援人员进入的物品,是否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标识。
(三)消防设施运行方面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抽查报警、联动启动和信号反馈功能是否正常。
2.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水泵、稳压设施、阀门及管网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排查供水不足、设施损坏及无法正常启动等问题。
3.送风机、排烟风机及相关阀门是否完好有效,自然排烟窗是否能够正常开启,抽查手动、自动启动及联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4.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四)消防值班值守方面
1.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存在脱岗、睡岗、擅离职守等问题,值班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2.消防站是否按要求开展熟悉演练、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是否掌握辖区重点单位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主要火灾风险,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移交、跟踪整改并形成工作闭环。
3.是否按照《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人员、场所、器材和通信装备,落实值班备勤、日常训练、巡查检查和联勤联动等制度;随机组织拉动演练,测试人员快速响应、装备穿戴、器材操作、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协同处置能力。
请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对照本次夜查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对暂无法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夜间值班巡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特此公告。
汕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