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最高奖励20万元!

发布者: 女人花 | 发布时间: 2025-9-14 11:57| 查看数: 3012|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引导群众和社会各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医保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和线索一旦查实,将按照《汕尾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举报渠道
提倡实名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采取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事项和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接报部门承诺做好保密工作,一旦泄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汕尾市医疗保障系统打击欺诈骗保

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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