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 
 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 
 10月29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公布《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 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汕尾共一个集体与四名个人荣获表彰。 
 
 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文明风尚,共建老年友好社会,为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决定指出,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教育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把榜样力量转化为社会各界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生动实践;要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做好老龄工作,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凝心聚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贡献! 汕尾受表彰集体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汕尾受表彰个人名单
 
 邱秀莲 (女) 第一养老汕尾市城区颐养院(汕尾市城区福利院) 张文婷 (女) 陆丰市民政局 彭小靖 (女) 海丰县海城镇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杨海凡 陆河县敬老院 
 来源 | 民政部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