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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帮小娃上户口和办理了医保,在办理之前上网搜索了半天,包括汕尾公安局和汕尾人社局的官网,没有找到确切的可靠消息,只得辗转打了多通电话,最终确认流程和所需材料,整理一下,以方便后来人。
办理户口所需证件:1、小孩医学出生证明和复印件;2、小孩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其中户口本复印件需户主和小孩父母的那几页; 3、计生服务证和复印件;4、结婚证和复印件;5、小孩的正面一寸照一张。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直接到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只有上了户口,才能办理医保。
医学出生证明一般是在小孩的出生医院领取的,我的小孩是在汕尾市人民医院出生的,出院时医生给了一张申请表,填写小孩父母的相关信息和领证人的信息后,带上小孩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领证人不是父母,是其它亲人朋友,还得带上领证人的身份证,还有小孩母亲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才可以领取。
汕尾市城区办理居民医保的流程:带上小孩的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领取办理医保申报表,然后到蝶苑小区25幢2楼城区城乡医保办公室加盖意见、公章,然后返回街道办理,办理完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回执,没有医保卡,解释说是医院直接报销。 今天去办理的时候,提前打了12333(劳保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说到城区白天鹅饺子馆隔壁的城区直属机关党委和卫生局那幢楼三楼办理,去到之后,看到墙上贴了个通知,办理地址已迁到蝶苑小区25幢2楼。部门间信息交流的滞后由此可见,更不用说网上信息更新的滞后。
新生儿出生后,在三个月内办理医保,就可以享受住院报销等相关待遇,未办理出院手续的,可以抓紧办理医保,那样就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省去不少麻烦。如果来不及,已经出院并缴清住院费用的,出院时必须跟医生、护士拿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在办理医保后,去户籍所在地街道领取报销申请表,然后去居委加盖意见、公章,再返回街道报销。咨询市人保局,说是母亲有购买医疗保险,新生儿住院费用可以随母报销,我老婆是在海丰买的社保,打电话让海丰的同事咨询海丰县社保局,得到的答复又是没有这一政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网络时代,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都希望通过网络迅速查找到需要的信息,显然,汕尾在政务信息网络公开这一块还是比较落后的,就连上户口、办理医保这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实事,也难以在网上查找到确切的信息。 为了方便群众,请相关部门在官网添加相关信息,特别是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办理的流程、所需的证件、材料等等,添加信息后注意添加标签,方便群众通过查找迅速找到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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