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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か空ぇ蕩く

[论汕尾] 惊闻怪谈兄被某论坛封ID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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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6 12: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0-6 11:55
IP应是电信供应商给用户客户的专用地址,个人应是无权封用户的IP的(这方面请怪谈兄自己查找有关权利规定) ...

怪谈出怪事,封口难封路。若是觉得冤,马上找法律。
发表于 2013-10-6 12: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嗯,支持走司法渠道,貌似还没耳闻因为网络帐号被封一事维权,如果这能成为一个案例借鉴也不失为广大网民做贡献。
发表于 2013-10-6 13: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习总说过:把权力关进笼子,说封就封的权力没贯彻好习总说话,汕尾发展论坛管理,无故封热心网友海陆丰怪谈的ID,说明了某些人权力过大失控,这种心态该是自我批评和检讨的时候,汕尾要发展,必须能容许来自各方面的理性声音,三人行必有吾师。
发表于 2013-10-6 13: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网络,少说为妙
发表于 2013-10-6 13: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3-10-6 13:25
习总说过:把权力关进笼子,说封就封的权力没贯彻好习总说话,汕尾发展论坛管理,无故封热心网友海陆丰怪谈 ...

赞同!权力的来源要合法,权力的行使要依法。否则就是侵权或滥用职权!习总提出这问题就是因权力被滥用而产生的腐败!近时间习总在河北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连省委书记也要求不必顾虑地向自己开炮。胡春华书记强调领导当权者要照照镜子、出出汗排排毒。但汕尾地面很多腐败分子就是怕网民照照屁股!这些领导思想上行动上是严重背离中央,当中央领导的话为耳边风,行动上是法盲文盲,只会揽权霸权滥权。法律纪委观念意识淡薄,有权有位就是皇帝,就是老子,自己就是中央。
发表于 2013-10-6 14: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不赞成讨说法,那是官耶~有权有势~更有钱~
尔等是民,小草民跟官玩?
省点心,趁着还能透气,别折腾了,将就吧。
否则莫须有及造谣罪名可不是小事,随便就是几年的……
请跟贴者注意!要顶贴,请附上一句:

汕尾地区,网络自由,言论自由,狠好!
偶有“谣言”都是扼杀在未转发超过500次以内!
我等汕尾市民十分满于现状,非常“性”福~
多谢汕尾市“ZF部门”对我等小民的观注与爱护!

发表于 2013-10-6 16: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发表于 2013-10-6 17: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叫 海哥 海哥 海哥 你爸妈叫你回家吃饭了
发表于 2013-10-6 19: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6 19: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瓦拉瓦拉 于 2013-10-6 19:57 编辑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3-10-6 11:55
IP应是电信供应商给用户客户的专用地址,个人应是无权封用户的IP的(这方面请怪谈兄自己查找有关权利规定) ...


这个只能说明你不懂论坛的管理!,论坛后台管理是有封IP的选项的,贴吧也有,论坛把你的IP封了,你用这个IP就上不了论坛了。

1.jpg
发表于 2013-10-6 20: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务环境必须走在前面”放在首位,因为这是“六个走在前面”的重中之重"。     
      说得好!
      
发表于 2013-10-6 20: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观点。坚决反对任何侵犯网友合法自由发言权利的行为!
发表于 2013-10-6 20: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3-10-6 19:54
这个只能说明你不懂论坛的管理!,论坛后台管理是有封IP的选项的,贴吧也有,论坛把你的IP封了,你用这 ...

多谢指教,这方面我还真的不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3-10-6 2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3-10-6 20:21
支持楼主观点。坚决反对任何侵犯网友合法自由发言权利的行为!

发表于 2013-10-7 09:42:1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叶秋 发表于 2013-10-6 09:20
你真早,哈。
汕尾那些传统媒体就歌颂我们伟大的政府良好的政策,歌颂政府怎么为人民服务。
官方网封网 ...

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13-10-7 21: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6: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我長髮及腰,海哥封我IP可好?
发表于 2013-10-10 12: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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