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截止今年6月底,我市拥有市场主体100896户,首次突破10万户。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的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消除“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需提供验资报告,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就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市场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二是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放宽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厘清住所登记与审批的关系。三是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从5月26日起,实行“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大幅精简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仅保留13项前置审批,将其余108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使办理工商登记更加便利,社会各界投资创业的市场准入更加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四是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开展全程电子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上半年全市共受理网上登记125宗,办结率100%。五是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缩短办照时限。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受理业务和接受咨询做到“一口清”、“一口准”、“一手清”,促进登记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不断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各类市场主体“松绑”效应明显,市场主体发展呈“井喷”状态。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44户,注册资金53450.3万元;新登记私营企业534户,注册资本114250.5万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270户,资金数额20313.33万元。自今年3月1日起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放宽工商登记其它条件,以及5月26日起实施省政府公布的“两个目录”以来,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投资创业热情,从3月3日至6月30日,全市新登记内资有限公司467户,注册资本126800万元,发展势头迅猛。截至6月底止,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累计达到了100896户,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为推动汕尾振兴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 (来源 汕尾日报 通讯员 廖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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