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城区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成果,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举办汕尾市城区创建文明城市美术、摄影、书法大赛。 一、大赛主旨 创建文明城市,展示美丽汕尾 二、参赛作品要求 面向全市征集。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反映市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城市文明建设成果。 (一)美术、摄影作品 1、美术、摄影作品主要反映建区以来取得的成就,如表现“城市美”、“家庭美”、“校园美”“心灵美”、“行为美”等。 2、国画规格在4尺宣纸以内;油画、水彩、装饰画等作品画心不得超1米×1米。 3、摄影参赛作品黑白彩色照不限(不包含彩色翻转片、电脑合成的作品),作品规格边长10寸,不得装裱,入选后再交电子版。 (二)书法作品 作品内容以宣传汕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主要内容,可撰写诗词文,也可写对联,标语和宣传口号。书法作品规格在4尺宣纸以内。 三、征稿时间 8月11日至11月30日止。 四、投稿说明 1、投稿作品不限数量,但必须一次性投寄,免收参评费。必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2、参赛作品均由作者原创,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出版、印刷、展览,不再另付稿酬。主办方对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奖项设置 届时将邀请专家分别对美术、摄影、书法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并给予获奖和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寄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路城区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大楼401城区委宣传部(信封注明“参赛”字样),邮编:516600,联系电话:3373634 联系人:吴玉婵。 主办单位: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员会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城区委宣传部 城区创文办 201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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