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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有话就讲 于 2014-9-17 15:48 编辑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的确是陆丰市东海镇白箖村委会现任所谓干部的真实写照。
现任干部在许良峰书记的带领下,于今年4月份以来,接连把村边的责任耕地(可查1997年土地调整分配底单)分别“解决”给他的关系户胡某某,李某某等十几户村民建设楼房,并以每座厝地(约144平方米)收取5000元的青苗款归村委会收入。这种涉及农民耕地变换使用的问题,村委会既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也没有申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其行为已经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必须追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村干部却安然自得,难道白箖土地可由干部任意宰割吗?他们借口为村民解决住房建设用地,其实在相互串通谋取各自的利益。试想按现在陆丰房地产市面价格,每座厝地至少也要20万元,而村委会却只收5000元,难道里面没有村干部的敛财之道?村民相信吗?
村委会违法贱卖土地,干部从中牟取暴利,却不准孤儿在竹林边搭棚栖身,要强拆,白箖村干部的的确确应了一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专横到了极点。
再之,白箖村至目前为止搭建铁皮屋、棚寮、移动房等居所的村民不低于100户,其中也有现任村干部在责任耕地上搭棚居住。近期七、八月份也有村民在搭建,这些干部却视而不见,难道是真的不知道吗?作为村干部,不实行村集体宅基地整体规划、合理调整,不对乱占乱建的现象进行统一清除,却对一个失去双亲的小孩刚搭建的栖身之所定为“违规建筑”。那么请问其他村民搭建的棚寮、铁皮屋、移动房、是不是违规建筑?干部非法把责任耕地“解决”给关系户建设楼房的算不算违规建筑?只拆庄某强搭建的居身之所,来个杀鸡儆猴,手段太残忍了吧。于情、于理、于法,干部说得过去吗?这样的干部连最基本的良心道德都没有,有什么资格当官?长此下去,白箖村将葬送在这些所谓的村干部们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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