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这一战略部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依法”是党员群众的普遍共识,能纳入治国方针,既是对这种理念的充分认可,也是党将来长期坚持的执政方略。
“依法治国”,是宏大的历史命题。首先意味着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前人们并不是特别注重“法”。在我们国家五千年来的历史都盛行个人英雄崇拜,以前是对皇帝的无上尊崇,后来有对毛泽东言行的“两个凡是”,这种对领导人的绝对膜拜,曾一度摧残国家的法制系统。就以近代来说,“文革”带来的浩劫,其一便是人们都不遵从法律精神,陷入混乱的漩涡中。后来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命题,解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党要管党,党也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驶权力。然而,还有相当长时间内,由于观念的缺失和制度的不完善,领导人意志有时干扰着法治的推行。比如,在司法实践中,领导一个“招呼”,冤假错案照样存在着,经济运行还有“魔掌”操盘着,对群众不公的现象还比比皆是。再比如,靠道德束缚、个人自觉根本压制不住人本源的贪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问题依然严峻。建设法治国家,是全民的共同呼声。人人在法律的范围内履行权力和义务,是符合时代的迫切需要。
还有很重要的是,意味着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宪法和法制为杠杆,全面建设一个高效、完备、严密、有力的法制体系。有时看《今日说法》,常为人物坎坷的遭遇忿忿不平,切身权益受到侵犯,正义却无法伸张,颇感到无可奈何,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针对法律层面还存在太多漏洞,国家仍需出台许多符合时代需要的方案。比如,此次针对司法层面的改革意见,还是颇有成果的。司法系统不再从属于行政系统,能独立公正地行使裁判权。制定法律的人不局限于公务人员,发挥各种社会精英的智慧力量共同参与。
盼望在未来,我们已真正意义上进入“法治社会”,街边的商铺依法经营,车辆依法行驶,民众依法办事,执政者依法行政,即使出现纠纷,能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期待着每个人遵法守法,爱法护法,相信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美好,国家将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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