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一山火当事人王某群到县公安森林分局投案自首,称在海城镇居委会牛角王祭祖,因过失引发山火。接报后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山火及时被扑灭。经现场查实,该山火是王某群在祭祖时未燃尽的纸钱引燃杂草从而引起山火,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目前,该案件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了解,经过近段时间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所提高。一旦发生火情,部分群众勇于承担责任,及时上报火情,有利于县林业部门及时掌握情况,进行扑救。
近期天气风高物燥,极易引起火灾,县林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文明祭祖,严禁携带爆竹、香烛、纸钱等依然祭拜品进入林区,避免引发森林火灾;清明特别防火期,禁止一切练山作业;一旦发生火灾,对火灾肇事者严惩不贷。
请看视频报道: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