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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安的心

[问政] 汕尾市交警(警员号140526)乱作为,110及交警部门扯皮不管!请广大网民来评理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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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30 17:58:5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旗飘飘 发表于 2015-8-29 22:52
看了你这篇文章,你自己不觉得你很无知吗?借问:汕尾的发展怎么就不可能啦?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比空气还要大 ...

有知的先生,那请你也帮我找找看闯红灯应该怎么处罚呗!我再罪大恶极不是应该按法律程序扣分罚款甚至吊证么?还是根据交警领导的意愿想怎么体罚就怎么体罚呢?他们还抢我手机呢!按您的逻辑我是不是可以直接按自己的意愿维护我的财产安全直接和他们打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5-8-30 18:02:0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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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显兵 发表于 2015-8-29 23:40
有错应该认罚,谁都一样。冲红灯撞死人怎样解释呢?

不过你的动作太多了。

他们罚我款扣我分甚至吊销我证照我都认,因为事实上我是做错了!唯独他们体罚我抢我手机我绝对不服!
发表于 2015-8-30 18:12:1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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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的心 发表于 2015-8-30 17:58
有知的先生,那请你也帮我找找看闯红灯应该怎么处罚呗!我再罪大恶极不是应该按法律程序扣分罚款甚至吊证 ...

你的回复真是好笑,你完全是无理取闹,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不好好反省,按你这种逻辑只会给汕尾的交通环境带来极端。警告处罚你不可以吗?你分明就是犯贱,一定要警察对你扣分、罚款。我认为对你一个小时的处罚效果远远大于对你罚二百块。你应该多去一线城市走走、看看。
发表于 2015-8-30 18:21:2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安的心 发表于 2015-8-30 18:02
他们罚我款扣我分甚至吊销我证照我都认,因为事实上我是做错了!唯独他们体罚我抢我手机我绝对不服!

什么叫体罚?分明是你自己的抵触心理在作怪。那些一些城市里,对闯红灯者带绿帽、穿绿马甲的处罚呢?他们是什么?不要再这里丢人啦。
发表于 2015-8-30 21: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原创的说法.那几个持否定说法的几位.你们是不是托呀.见笑死
发表于 2015-8-30 21:52:0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1059828619 发表于 2015-8-30 21:31
支持原创的说法.那几个持否定说法的几位.你们是不是托呀.见笑死

市民网是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的平台,不是某些人泄愤、玩点击绿的地方。持与楼主不同意见的就是托,这样太也太武断了。我个人认为:原创违反交通规则在先,接受处罚理所应当,罚他一个小时而不是罚款扣分,这样还是比较人性的执法,毕竟汕尾的交通环境还有待提高。原创作为汕尾人、有车一族,更应该理解、支持交通管理者的工作,文明、安全出行是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
发表于 2015-8-30 23: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旗飘飘要不是托,要不是交警。
发表于 2015-8-30 23:20:2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sww111 发表于 2015-8-30 23:07
红旗飘飘要不是托,要不是交警。

判断错误,我是一名教师。
发表于 2015-8-30 23: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朋友圈流行一则《大姐,你红了》的视频,差不多的事情。
发表于 2015-8-31 07: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投诉无门 就算了 毕竟生气解决不了问题 反而产生健康问题 你说呢
发表于 2015-9-2 10: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怪自己背了。
发表于 2015-9-2 1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5-9-2 13:03 编辑

托?我不是托洛茨基托派。
分释案例;
冲红灯可以说构成刑事罪,不撞死人则可,撞死人坐十年牢吧,怎样解释无用。
交警从始至终对车主很礼貌,罚你站街一个钟头,可见这位交警有人情味。
抢手机?在警察办案期间,不准拍照,拒绝采访,如果涉例,先缴获其摄影工具,后发还。
报警?可笑,交警就是警察。
最后,交警还给你手机,是笑着送还的,他也很希望你监督他的工作。
警察不是二来佛,笑口常开。
发表于 2015-9-21 12: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托?我不是托洛茨基托派。
分释案例;
冲红灯可以说构成刑事罪,不撞死人则可,撞死人坐十年牢吧,怎样解释无用。
交警从始至终对车主很礼貌,罚你站街一个钟头,可见这位交警有人情味。
抢手机?在警察办案期间,不准拍照,拒绝采访,如果涉例,先缴获其摄影工具,后发还。
报警?可笑,交警就是警察。
最后,交警还给你手机,是笑着送还的,他也很希望你监督他的工作。
警察不是二来佛,笑口常开。

我还想说一句,还能够让你拍照片传上来,车主应该回去反思了。别以后再错了,有些事情一错就是一辈子。
发表于 2015-9-24 17: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旗飘飘 发表于 2015-8-30 21:52
市民网是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的平台,不是某些人泄愤、玩点击绿的地方。持与楼主不同意见的就是托,这样 ...

发表于 2015-9-24 21: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主应该回去反思了!!!
发表于 2015-10-3 01: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托?我不是托洛茨基托派。
分释案例;
冲红灯可以说构成刑事罪,不撞死人则可,撞死人坐十年牢吧,怎样解释无用。
交警从始至终对车主很礼貌,罚你站街一个钟头,可见这位交警有人情味。
抢手机?在警察办案期间,不准拍照,拒绝采访,如果涉例,先缴获其摄影工具,后发还。
报警?可笑,交警就是警察。
最后,交警还给你手机,是笑着送还的,他也很希望你监督他的工作。
警察不是二来佛,笑口常开。

我还想说一句,还能够让你拍照片传上来,车主应该回去反思了。别以后再错了,有些事情一错就是一辈子。
发表于 2015-10-3 11:17: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违章还变有理了,没扣你分罚两百算好了,不过我怀疑那领导是不是在暗示你意思意思,你不懂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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