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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汕尾市交警(警员号140526)乱作为,110及交警部门扯皮不管!请广大网民来评理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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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1: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不安的心 于 2015-8-27 01:29 编辑

2015826日下午540分左右,我驾驶小车路过汕尾巴黎半岛面前十字路口,红绿灯不知是因停电还是故障,一直没亮,我就跟在一辆小车后面缓缓穿过十字路口,突然两个交警从路边跑来把我截停,上来就是一句“你没看见交警正在指挥交通吗?手势看不懂是吧?”因为当时过路口时我前面还有一辆小车,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根本没有看见前方有交警在指挥,所以我就跟他们道歉,说我没注意,但交警根本不接受我解释,让我开到苏宁门口处停车交出驾照和行驶证并没收了。我以为他们要进行违规登记,可我等了十来分钟,交警一直没过来,于是我下车去询问。可怎知带队的那名交警(胸前警员号为:140526)就告诉我说我不听从交通指挥,硬闯马路,罚我站原地看看他们工作多辛苦,好让我接受接受教育!于是我就非常客气的说起好话,把原委告诉他,是因为前面有车挡住视线,我真的没看见,前面的小车开得快他们没能截停,就把在后面慢慢开的我截停了,如果我知道有交警在指挥我肯定不会乱闯,希望他理解。可他一副蛮横的嘴脸完全不理会我的解释,就一直说:“我就是要你站在这里接受教育,看看我们有多辛苦。”然后就一直扣押我的证件,限制我的自由!我问他根据哪条法律依据这样做,接下来是要怎么处理我,他一句也回答不了,我说我饿了胃疼,要先离开,要扣车还是开罚单让他给我个答复,他依旧不理不睬,还说:“我是交警!就是有权力!我就是要让你在这站着!你胃疼与我无关!你不服就打110去投诉我!”
我觉得一个交警根本就没有权力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情况下,还带着情绪去查扣车辆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于是我拿起手机打开拍照功能刚想要录像取证,没想他马上伙同一健壮手下(他胸口没有警员号)抢走了我的手机,并自私翻看了我的手机照片,确认没拍到后才还我!我都快气疯了,人生第一次遭遇抢劫!劫匪竟然是警察!!!无奈自己根本抢不过披着警服的强盗!我只能趁他们没注意偷偷录下一小段视频,视频太大传不上,只能传视频中截到他的侧面,中间那个就是他。
VID_20150826_180157_20158271546.JPG
我拨通110电话,想投诉他!没想到就见证了110与交警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丑恶!我致电110,告诉了原委,110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要投诉就找直接找交警部门,还给了我交警部门的电话3374266,让我去那投诉!我打了电话到3374226,说是交警的值班室,我告知经过后,接线的同志最后给我的答复是:那个警号140526的交警就是他们的领导,她也没办法,最好去找110!于是我就来来回回打了多通电话给两个部门,被当球一样踢来踢去,结果没一个人到现场!什么都没解决!完全是投诉无门,申冤无路!
以下是我的通话记录截屏以及其中的某段报警及投诉的通话录音:
Screenshot_2015-08-26-21-47-23.png Screenshot_2015-08-26-21-47-11.png Screenshot_2015-08-26-21-46-20.png
通话录音@06603374266_20150826181847.mp3 (363.23 KB, 下载次数: 386)
通话录音@110_20150826182545.mp3 (94.08 KB, 下载次数: 256)
直至我被扣留了一个小时后,所谓的交警领导140526才还我证件和车子放我走,还嬉皮笑脸很得意地说:“无论你接不接受教育,这就是我对你的处罚!你可以走了!”我当场和他吵了起来,他还厚着脸皮不为所动笑着说“你去投诉啦!我欢迎你监督!”
于是,我写下此文!供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评理!一个问之不懂法律法规,带着工作情绪肆意执法之人,竟然也能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使者!还是个领导!110和交警部门之间还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包庇领导让群众投诉无门!什么习书记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理念、民主评议行风政风、“三严三实”、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在这个140526眼中就是个屁!甚至在整个公安部门眼中都是个屁!当一方卫士都成为践踏人民权利的元凶时,还谈什么安全感,作为汕尾人我愤怒、羞耻也无奈!怪不得汕尾那么落后那么乱,小事都如此胡乱作为,公安甚至违法禁锢人身自由,还谈什么打击毒品、打击犯罪!汕尾还说要进步、要发展,根本不可能。
插曲:140526没有教我执法懂法(因为他也一问三不知),却一直“教育”我要知道他们多么“辛苦”,我发现他们有人执法途中还有空出入福利彩票店!以下视频是一交警走出福利彩票店,我觉得吧,140526口中的“辛苦”不正是他的基本职责么?交警出来指挥交通都嫌辛苦,那别干呗,还做什么党员干部,还谈什么艰苦奋斗呢?更别说为国奉献吧?
VID_20150826_181350.rmvb (784.53 KB, 下载次数: 278)
如果大家遇到这事,只能认倒霉么?王法呢?真希望有省、市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看到帖子,还我一个说法!论坛新手,希望网名兄弟们给点意见支支招!教我如何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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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3: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警察叔叔那点事儿,
发表于 2015-8-27 03: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不敢评,怕跨省
发表于 2015-8-27 22: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楼主太诚实了。。
拨打110,你应该机智点,说是被人抢劫。。然后出警到达现场后,把你的事情告诉警察,这的确是抢劫性质,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这样可以达到既不是谎报警情,也能够让110出警处理事情。
发表于 2015-8-27 22: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dga.gov.cn/jmlx/tsry/
发表于 2015-8-27 22: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帮楼主找了一个广东警务官网的投诉页面,希望有用吧。。
发表于 2015-8-28 01: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贴做得很好,找到相片放上市民网已经对该警员最大的鞭策了,希望他能好自为之。
发表于 2015-8-28 01: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很牛逼的,公安的事少说,小心!
发表于 2015-8-28 01: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鞭策作用
发表于 2015-8-28 10: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秀才遇到兵:dizzy:
发表于 2015-8-28 22:36:5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犯错在先,有错受罚很正常,交警又不是你父母,说两句就当没事,你太自以为是了,这次受到教训,下一次就长记性了,社会就是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15-8-29 15:04:1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5-8-28 22:36
自己犯错在先,有错受罚很正常,交警又不是你父母,说两句就当没事,你太自以为是了,这次受到教训,下一次 ...

如果你不小心走路撞到人,警察过来二话不说把你揍了或抓去关,你觉得是你先不小心撞到人活该被教训是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8-29 15:06:3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蓝粼枫 发表于 2015-8-27 22:51
只能说楼主太诚实了。。
拨打110,你应该机智点,说是被人抢劫。。然后出警到达现场后,把你的事情告诉警 ...

其实我也向110反映他们抢我手机了,可是他们还是没叫人过来协调。报警说抢劫我怕说我报假警。
 楼主| 发表于 2015-8-29 15:08:4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蓝粼枫 发表于 2015-8-27 22:53
http://www.gdga.gov.cn/jmlx/tsry/

我去市公安局反映了,他们公安的领导还是很重视,也很好人老是安慰我,已经受理了,让我等消息。
发表于 2015-8-29 22:52:1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这篇文章,你自己不觉得你很无知吗?借问:汕尾的发展怎么就不可能啦?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比空气还要大吗?难怪执勤的警察不理你。做为汕尾人、有车一族,难道你不知道有关的规定:车辆通过信号灯路口,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现场有民警指挥的,应以民警指挥为准。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可视为”闯红灯”。以上的的文章,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已经违法的交通规则,难道你觉得”闯红灯”应该表彰,汕尾才会发展是吗?
发表于 2015-8-29 22:59:4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的交通状况已经很乱了,已经影响了整个城市的整体形象,作为汕尾人,更应该多些理解、少一些抵触,支持交通管理人的工作。把我们汕尾的整体形象提高。
发表于 2015-8-29 2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应该认罚,谁都一样。冲红灯撞死人怎样解释呢?

不过你的动作太多了。
发表于 2015-8-30 12: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交规,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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