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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转载,汕尾地区所谓的吃茶费!再不禁止谈什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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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20:11:2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翠园东街位于市区四马路协兴广场与信利超市之间,这条商业街在六、七年前还很冷清,但随着周围两家大商场的兴起而热闹起来,并且逐渐成为商业繁荣地段,铺面租金也随之水涨船高,从以前每间每月五、六百元一路飙升到如今的每月两千多元。据了解,在这条商业街上,从一开始坚持经营至今没有转行的铺面只有四、五间,其他的商铺在两、三年内就转租更行的比比皆是,甚至有的铺面在六、七年间四易其主,如走马灯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场。这究竟怎么回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陈小姐是做婚纱生意的。她于2008年初在这里承租一间原是做化妆品生意的铺面,当时4万元“转租费”由做化妆品生意的“一房东”收取,但租约仅有一年。已是“第二房东”的陈小姐租约过半年后,就提前向原房东提出续租的要求,房东却要向她另收一笔“茶水费”才肯续租,陈小姐至此才明白还有“茶水费”一说。她说自己已交了一笔“转租费”,现在又要交什么“茶水费”,真是莫明其妙!于是,气愤不已的陈小姐宁愿白费了几万元装修费用也要迁走。这时有“好心人”为她出招,说能够让她把亏损降到最低点。那就是用同样的手段去“蒙骗”还不知道什么是“茶水费”的人。只是陈小姐必须在还剩半年租约的期限内,赶紧把铺面转租出去,这样就可以把“转租费”收回来了。她果真不赖,不久就由一个准备做时装生意的人顶了她的铺面,成为“第三房东”,但再次装修只做了半年生意的“第三房东”在2009年底租约快到期向原房东提出续租时,原房东仍要向他收取“茶水费”,并要提高租金。此时,“第三房东”也明白“茶水费”的意思了。但“第三房东”没有陈小姐那么幸运,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找到“第四房东”,做了半年服装生意的他只有卷着铺盖走人的份了。
  这里所说的“茶水费”,就是商铺租约合同一到期,房东要把铺面收回再租给别人时,如果原租方还想继续租用,那么除了房租,还要交给房东的另一笔费用,那就是“茶水费”。有的租户这样解释:因为房东没有把铺面收回租给别人,这样就省了你找新店铺、装修、搬迁的麻烦,等于房东照顾了你,所以你就得付钱请房东吃茶。这已成为一种潜规则。另一种是,租方合同未到期而歇业,将铺面转租给下一任租方时,同样可以收取一笔“茶水费”,也可以称为“转租费”或“顶手费”。有的租方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就会赶紧在租约内把铺面转租给另一位租客,自己收取“顶手费”而不让这笔钱落入房东的腰包。
  据了解,联兴街于去年底开始向租方收取“茶水费”。收取的规矩跟翠园东街的有所不同,即是租约期一般为两年,除租金外,每年收取一万元的“茶水费”,两年即是二万元。但有的铺面的“茶水费”现已提价为两年二万五千元。一位在联兴街经营了十几年服装生意的庄老板说,该商业街现有五间铺面就是因为租主要续租时不满房东漫天要价的“茶水费”问题而“罢租”,现又是淡季,导致有的房东因一时转租不出去而成了“死铺”。有的租方对出现“死铺”现象连声叫好,称有些房东就如周扒皮,贪得无厌,活该租不出去!更有人建议大家要联合起来罢租,但真要行动起来却又人心不齐,也没有人带头组织与房东进行协调、博弈。倒是该条商业街的房东们为了自身的利益,曾召集在一起商议对收取“茶水费”进行“统一口径”的行动。据庄老板反映,与他邻近一间经营鞋业的租约刚好在8月底到期,几个月前该租主提前向房东要求续租时,房东已在口头上答应与他再续签两年合同,并说明另收取两万元“茶水费”。可是,最近房东竟然反悔说,别的铺面的“茶水费”已提到二万五,他也要跟着提,这让租方十分不满。另一家经营童装兼女内衣的某女士现也在发愁,因她的租约9月份到期,房东告诉她,续租每月租金要从原来的1700元涨到2500元,另收“茶水费”五万元。“这明摆是要赶人家走嘛!”该女士气愤又无奈地说。
  “茶水费”一般在商业旺区比较盛行,甚至有人故意炒作。金额根据原来投入的装修费用和商铺地段,可从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如商铺林立的市区翠园东街、三马路、通港路等“茶水费”都要在四、五万元甚至更高的价钱。新城路、五马路等商业街或多或少也存在房东收取“茶水费”的现象。
  几个月前,一家开服装店的租方就因租约快到期要跟房东延期续租,房东却说自己准备做生意要把铺面收回。该租方怀疑这是房东在耍“假收回”的伎俩,目的就是收回后再转租出去又可坐收一笔不菲的“茶水费”。于是,租方警告房东说,如果到时候发现他果真是如此卑鄙,就要告他!
  然而,去哪里告呢?目前,既没有明文规定能够干预“茶水费”的法律法规,又没有什么部门来管。一般认为这是租赁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你要是不愿意出这笔费用,自然会有别人来租。
  有一位在新城路做童装生意的老板对记者诉苦说,这些商铺的“茶水费”再加每续租约必涨租金所带来的过高经营成本,使他们的生意越来越难做,这样对于真正想就业自立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任由这种不正常的现象继续下去,不但造成转租频率高,极度浪费装修材料,更会导致整个商铺租赁市场的恶性循环,有损经商环境的健康发展。(记者 郑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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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21: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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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现象在汕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汕尾是个奇葩的特色。之所以有这样的特色,其实就是汕尾现在的商铺所有权私人化导致的。如果商品所有权是集体的,比如某个公司的,那么公司就只用租金顶多有“顶手费”。而汕尾的很多商铺所有权是落在私人手上的,在私人手上就有很大的随意性,所谓的“茶水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的。这是一种怪胎,是商铺所有者剥夺商铺使用者的劳动成果的一种寄生虫行为。汕尾的很多商铺拥有者是地球上最没本事,最面目可狰的一群吸血虫。如果有本事的人,会靠自己的劳动为自己的生活赚取一定的生活费用,而汕尾的一些店铺所有者,仅仅依靠收租生活,这就是寄生在人体中的“甘虫”,这种人是最让人鄙视的。用句土话来说,就是“无浪用”的货色
发表于 2016-3-28 23: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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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9 00: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什么时候汕尾开始了有转手费、顶手费和吃茶费之后,商店的生意难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价格都是虚高的,平民百姓的工资又那么低,他们的东西那么贵,除有钱人才经常去买,没钱的只能网购了!一间店铺除了店租、人工、税收,还要承担这些乱七八槽的转手费、顶手费和吃茶费,做得过的就能生存,做不过的很快就亏本关门大吉了!
发表于 2016-3-29 00: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做生意的大部分都是为房东打工,除了租金赚的还没有打工的多,有的还更惨,这年头做生意都不容易
发表于 2016-3-29 03:10:5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特色之一,没话说
发表于 2016-3-29 09: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正常的,外面城市也是这样,只是一年租期太短了,这房东光拿茶水费都拿肥了。一年租户能赚多少钱?至少三年租期。
发表于 2016-3-29 10: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6-3-28 21:52
这个现象在汕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汕尾是个奇葩的特色。之所以有这样的特色,其实就是汕尾现在的 ...

深有感触!
发表于 2016-3-29 10: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意确实难做,一个小小的临街店面空铺,动不动就要几万的转手费,大胆接手了还要担心生意做不下去的时候能不能再转出去收回转让费,还怕到期房东不给续租,血本无归,租金也年年涨。这年头最稳最理直气壮的就是房东 了!
发表于 2016-3-29 1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3-29 12: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6-3-28 21:52
这个现象在汕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汕尾是个奇葩的特色。之所以有这样的特色,其实就是汕尾现在的 ...

他們以為有一鋪養三代,像80,90年代生男就是寶,現在三千萬個寶的父母開心死,不怕被媳婦搶走辛辛苦苦養大的寶,馬雲就是跟房地產對賭,把實體店做空,過多幾年看看那些業主要找人租店
发表于 2016-3-29 12: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汕尾的商业环境的最好办法如下:

1.私人商铺不要租,要租就租集体或公司经营的商铺;
2.所有私人商品的使用者能团结的话,团结起来统一反对房东加租和搞所谓的吃茶费之类的,就象毛泽东时期的斗地主那样,把那些店铺的所有者抓出来打一打,杀一两个做样板,自然就会清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20:52: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代好贼 发表于 2016-3-29 12:35
解决汕尾的商业环境的最好办法如下:

1.私人商铺不要租,要租就租集体或公司经营的商铺;

这个就要看政府如何去做!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08:56:5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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