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贼反被抓?四名90后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理兼世情,法治促和谐
小偷历来为人们所深恶痛绝,但小偷是否真如过街老鼠,人人都能打?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在法律的范畴内活动。见义勇为是美德,广大民众在行使正义行为时也应当注意不要触犯法律。近期,陆丰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宗非法拘禁案,四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9月10日14时许,被告人蔡某钦在本市东海镇东陆酒店路段发现一名盗窃摩托车的男子,便集合被告人蔡某添,被告人蔡某添又叫上被告人蔡某财、陈某宁。被告人蔡某添、蔡某财、陈某宁在东海镇洛洲一幼儿园旁边与被告人蔡某钦汇合后,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庄某龙(已判刑)强行带上轿车载至陆丰市河西镇官田村官田小学篮球场,然后采取捆绑等方式拷问庄某龙,至当晚19时许才将庄某龙扭送陆丰市公安局北堤派出所。经鉴定,庄某龙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陆丰市检察院指控上述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陆丰法院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其均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90后年轻人,其血性方刚,在头脑上充斥着敢于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传统美德作用下,主观上尚未意识到该行为触犯到刑法,且被害人有错在先,四被告人归案后认罪伏法、真诚悔罪。基于上述事实,陆丰法院认真理解法律的政治诉求、道德诉求、人心诉求和其他有关因素,为告诫大众行使正义行为不能触犯法律底线,认定了上述四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但衡平了天理、国法、人情,作出了以上判决。
该案虽小,但意义却非凡,其挟着法治与道德诉求,人心诉求的衡平。该案妥善处理与否,关系到陆丰法治建设和公序良俗的确立,更影响到当下的社会心态和今后民众的行为选择。该案的处理正是秉承该理念,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统筹兼顾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来源:陆丰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