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增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常﹝2021﹞3号 海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郭文炯同志的提请,海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郑增城同志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日盛同志为海丰县水务局局长; 林伟雄同志为海丰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增城同志的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铸波同志的海丰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姚火坤同志的海丰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戴国钦同志的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坤宝同志的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海丰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