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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海丰县委批准,海丰县纪委监委对海丰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继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继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三旧改造、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土地评估、土地整理、耕地保护、土地测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继坚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丰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继坚开除党籍处分;由海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继坚简历
陈继坚,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广东海丰人,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海丰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来源:清风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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