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耻到极度无耻只需挖掉良心

发布者: 一代好贼 | 发布时间: 2019-4-17 12:57| 查看数: 21011| 评论数: 4|帖子模式

从无耻到极度无耻只需挖掉良心


人往往都是知道廉耻的,因为我们除了接受过义务教育之外还应当有家教,而家教是上一辈甚至祖上无数辈人积累下来的无价教育,如果有家教的人还接受过义务教育的话,是知道什么是社会道德以及个人素质的,人要脸,树要皮,然而有些人从厚颜无耻到极度不知廉耻,仅仅是挖掉了自己的良心那么简单,真是万民唾骂呀。



在某国某个地方有某个小区,一家住户电动车放在楼下充电,小偷欲偷电动车却被漏电电死了。小偷家属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小偷负全责。电动车车主出于同情,私下给了小偷家属两万元。这不是什么赔偿而是近似于慰问金的形式,可怜小偷毙命而已。这完全是出自于个人素质以及做人良心,换成是我,断然不会给一分钱。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的时候,小偷家属一纸控告把电动车车主以及小区物业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理由是电动车充电没有做好漏电预防,导致小偷偷车被电死;物业公司允许电动车在楼下充电而且没有做好安全管理云云。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小偷家属此时的行为很无耻?一种愤慨情绪突然涌上心头!我想这已经不是无耻那么简单了,更l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法院竟然支持了小偷家属的这一诉求。我不知道法院此时是用了什么神逻辑思考这个社会问题的,但是我知道这是法律不专业人士对法律的愚弄,愚弄法律必将给社会道德底线造成不可磨灭的冲击。而不断洗刷社会道德底线的结果必将把中国社会文明推回原始社会甚至史前文明。愚弄法律的那些人必将成为历史罪人!



最终,电动车车主以及物业共同赔偿小偷家属4万元,电动车车主和物业公司各承担2万。这时候极度不知廉耻的事情发生了:电动车车主先前已经给了小偷家属2万元了,然而小偷家属竟然否认电动车车主给过2万元。这良心好像从来就没长过似的,所以从不知廉耻到极度不知廉耻仅仅是挖掉一个良心那么简单了。无奈之下,电动车车主只能又掏2万作为赔偿。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心里作何感想,而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我们民族几千年以来所建立的仁义廉耻社会道德观念在被蹂躏。这种蹂躏是足够让全社会重新掂量自己到底有多少能力为自己的良心买单。以我来说,我是个穷光蛋,所以我还是隐藏了良心,遇到需要帮助的事情,能绕道的尽量绕道,轮不到我去出手相助,因为我害怕钱不够赔。话说回来,电动车车主实在太好心,人善被人欺,所以吃亏。法律规定了好人就要吃亏的吗?法律规定了好人就要赔偿的吗?如果小偷偷盗能被法律保护的话,那么法律到底是用来保护良善和伸张正义维护社会伦理道德的呢?还是纵容犯罪以及怂恿不文明、不道德、没良心、厚脸皮以及不知廉耻的事的?我想法律本身是良善的,只不过有人把法律倒着玩罢了。小偷因为偷盗而毙命却获得赔偿,好人无辜却要受罚,正如“人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的”经典判决那样,我们要回到相互冷漠的时代了。



诸如以上陈述的真实故事是很多很多的,有多少好人好事结果被讹钱的事情在我们的国家一遍又一遍的演绎着?有多少人无缘无故卷入了与自己无关的人生死存亡的事情去?比如一条马路上有车撞到人却跑了,结果法院把事发时间段前后,经过此地的数辆车的车主一起给判了,他们共同赔偿。我的天哪,这是什么逻辑?按这样的逻辑来看的话,我分分钟都有可能被掏空荷包了,无论是驾车还是走路,可能坐在家里也有被抓去顶岗受罪的可能性。试问这样的社会氛围是和谐的还是安全的?恐怕都不是了吧?



一些人从无耻到极度无耻,仅仅是把自己的心给挖掉就可以升级到这种境界了。以上的描述,能让大家都看得明白,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救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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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4)
回复 汕尾差不多阳痿 发表于 2019-4-17 16:15:48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9-4-17 16:58:43
偷车贼家属无理虽然可恼,二审法院的荒唐判决更可恨。
回复 九門提督 发表于 2019-4-18 00:31:46
真的蛮可笑的
回复 爱人在汕尾 发表于 2019-4-18 14: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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