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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来,海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同县工商局、经促局、公安局等部门在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下,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生猪肉品的监督检查。
日前,联合执法组在检查中发现县城某饭店长期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品,当场查扣不明来源的生猪肉品20多公斤。该饭店不能提供肉品合法来源凭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责令其停业整顿,涉案人员方某某、彭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作一步调查处理。同时,通过寻根溯源,查出该饭店的生猪肉品来源于城东镇关后村黎某某。目前,公安部门已对生猪私屠者黎某某实施了抓捕。(曾国明 陈海猛 钟秀业)
时间:2012-07-26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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