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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医学检验影像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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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5 11: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同级医疗机构间从今年10月份起对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项目,在保证质量、不影响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情况下实行结果互认。
  此次全市铺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工作是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费用。我市首批实施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医院有: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市妇幼保健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及陆河县人民医院。结果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如临床生化、免疫、微生物、血液、体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等临床检验中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项目)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如X线检查、核医学成像检查、CT、MRI、DSA等)。(记者 郑燕珊 黄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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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5 12: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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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早就互认了吗
发表于 2012-10-15 14: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发表于 2012-10-15 15: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0-16 11: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这样做啦,更多的东西统一标准、结果互认,我们才方便嘛!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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