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陆河县举行《征收土地补偿实施办法》听证会。来自该县的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以及河田镇村(社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该县有关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该县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全县征收土地补偿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订陆河县《征收土地补偿实施办法》,并向各界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初步拟定了不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提高16.6%;河田镇区域级别分类属于八类地区除县城规划区范围外提高10%,其余7个镇均提高10%。
在听证会上,该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相关法规以及制订《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向与会代表解释了相关提问。与会代表就《实施办法》提高征收土地补偿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实施办法》有关条款,之后才公布施行该办法。(记者 廖述权)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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