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红海湾开发区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并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清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避免流浪乞讨对象对该区的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人文风尚造成不良影响。
该区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特殊作用,坚持个别巡查与联合行动相结合,采取“现场救助”、“流动救助”的救助方式,开展日常救助管理,并对外公布救助电话,方便救助人员求助,力求做到条块结合、协调统一。据了解,去年该区投入经费29 万元,清理救助、遣送流浪乞讨人员12人,清理流浪精神病人并进行康复医疗救助35人,留院就医流浪精神病人31人。(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吴华盛)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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