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d129╃

[海丰] 广东汕尾一对夫妇车内遭枪杀 案件4小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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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 21: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发表于 2011-10-3 21: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自己都能做几百万的生意,还去谋财害命,这两个白痴。。。。
发表于 2011-10-3 22: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hug:钱真的那么重要吗?要你们这样为了钱去杀人啊!
发表于 2011-10-3 23: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空 发表于 2011-10-3 14:59
非常不幸,女死者是我同学。希望你在天堂过得更好。

你的同学?怎么有人传夫妇是外省人呢、。
发表于 2011-10-3 23: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没,子弹!
在CNN,子弹都现行了,还有什么不可以?
发表于 2011-10-3 23: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最新!!!消息,你坑爹啊。老早的消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23: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d129╃ 于 2011-10-3 23:46 编辑
游客 119.134.217.x 发表于 2011-10-3 21:16
钱害人啊。。。唉
但是没钱又寸步难行 。。。。                                                        ...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23: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吖飯 发表于 2011-10-3 23:20
这叫!!!最新!!!消息,你坑爹啊。老早的消息了

不知你的老早是代表多早?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3 23:59:27
时光印画 发表于 2011-10-3 11:42
下属。让下属经手好几百W的货款???在梅陇这个也不太现实。
只能说这凶手蓄谋已久。。。。

你母  你以为是哪里啊  梅陇就是这样富!!
发表于 2011-10-4 00: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在作怪。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4 09:23:30
害人害已,多行不义必自毙!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4 09:24:58
人为财亡,不是自己的得到还不是害了自己,害了受牵连的人.这种人死了活该!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4 09:29:15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取了还不是一样受到应得的报应!枪毙了才能足以平民愤!可怜两公婆死得太冤枉了!他们的儿子就成了孤儿.都是罪魁祸首的人害的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4 09:31:47
为什么作恶多端的人不想想后果?有句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因果循环.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4 09:36:01
bear 发表于 2011-10-3 21:59
自己都能做几百万的生意,还去谋财害命,这两个白痴。。。。

是两个变态吧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4 09:36:15
害人害已
发表于 2011-10-4 11: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3_49:}
发表于 2011-10-4 12: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都素浮云!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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