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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海丰县召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强调春节期间严禁在县城中心区和梅陇、公平镇政府所在禁炮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县委副书记林建隆,县委常委刘剑平,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楚雄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春节期间严禁在县城中心区和梅陇、公平镇政府所在禁炮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会上,县委常委刘剑平,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楚雄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关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打击各环节的非法、违法犯罪活动,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海城、附城、城东、梅陇、公平等五镇要采取强力措施,切实做好春节禁炮工作。
县委副书记林建隆要求各相关部门和所在禁炮区域镇政府要在春节前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网点;要营造浓烈宣传氛围,使禁炮规定家喻户晓;县城三镇及梅陇、公平要成立春节禁炮领导小组,落实巡查队伍严格执法;相关单位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参加会议的还有县政法委、监察、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县烟花爆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城三镇和梅陇、公平镇相关负责人。(谢俊斌 陆恩泽)
来源:海丰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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