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实习生张悦诗 通讯员越检宣 19岁的小伙子凌晨3点潜入广州军区车库,运用调换车牌的伎俩,盗走价值33万余的军车。近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其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出生于1993年的李某校只有初中学历,在广州没有固定职业。2012年8月31日凌晨3点,李某校到越秀区广州军区联勤勤务汽车队车库,趁值班人员不备之机,盗得车牌号为广C 10020的军车钥匙和另一军车车牌,将车牌与所盗车辆对换后,将车开走。随后,他把车开到白云区石井镇朝阳小学后面空地停放,第二天逃回陆丰老家。9月3日,李某校到陆丰市大安镇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带相关人员找回所盗军车。
李某校所盗军车为一辆黑色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价值人民币337310元。该车已经由公安机关发还广州军区联勤勤务汽车队。
越秀区法院认为,李某校盗窃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首情节且赃物已被缴回发还,因此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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