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1日),陆丰市纪委召开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措施。
会上提出要深化改革,完善惩防体系。制定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要加强权力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法律、舆论监督,汲取“乌坎事件”和张育浩案件的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陆丰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要求: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对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保持物价稳定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加强对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着力监督检查陆丰核电、甲湖湾能源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闲奢等问题。要严肃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严肃吏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坠落案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案件,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及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案件等。要狠抓纠风肃纪,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等。(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林腾桂)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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