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政府成立“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执法队对县城地区6条“文明示范路”进行专项整治。
根据该县“环境整治年”的工作部署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县决定成立“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执法队,下设5个行动组,成员从该县公用事业局、县交警大队、交通局等8个单位抽调。
该县要求“文明示范路”综合执法队全体成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纪律,扎实推进县城地区“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对确定的县城六条主要道路实施严格管理,逐步解决县城地区“秩序混乱、交通拥堵、占道经营、违章搭篷”等突出问题,实现“文明示范路”秩序井然、道路畅通、环境美化、市民文明的目标,推进县城的城市化进程,促进美丽海丰建设。
海丰县城地区“文明示范路”包括红城大道、海丽大道(蓝天广场路口至永安达)、二环路(北桥经二环西路至南桥)、广富路(三角站路口至新车站路口)、海银路(蓝天广场路口至二环莲花路口)、人民南路(城隍庙路口至东门头)。 (记者 刘佳伦)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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